新春伊始,萬象更新。2026年2月25日,春節(jié)假期后的第二個工作日,當許多人還沉浸在丙午馬年的喜慶氛圍中時,上思縣人民法院思陽家少法庭已敲響新春“第一槌”。主辦法官抓住新春返崗的有利時機,成功調解一起因彩禮返還引發(fā)的離婚糾紛案件,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,被告當場返還原告彩禮5萬元,以實際行動落實全市法院“大調解”活動要求,實現了馬年審判工作的“開門紅”。
彩禮糾紛起干戈,昔日夫妻對簿公堂
原告蘇某某與被告黎某某于2024年初經人介紹相識,在相處半年后攜手步入婚姻殿堂。然而,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,婚后雙方在生活習慣、家庭瑣事等方面逐漸產生分歧,矛盾日益加深,原本幸福的婚姻亮起了紅燈。感情破裂后,原告蘇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判決離婚,并要求被告返還彩禮10萬元及價值3萬元的三金首飾。
案件受理后,主辦法官葉永秀考慮到該案涉及婚姻家庭糾紛,且彩禮問題敏感復雜,若處理不當,不僅會激化雙方矛盾,更可能引發(fā)新的社會問題。本著“調解優(yōu)先、調判結合”的原則,葉法官決定將調解作為化解這起糾紛的“第一抓手”。
情理法交融破心結,當場履行促和諧
調解過程中,葉法官并沒有簡單地就案辦案,而是充分發(fā)揮家事審判的診斷、修復、治療作用。面對情緒激動的原被告雙方,法官先是耐心傾聽各自的委屈與訴求,讓雙方把心中的“氣”先順過來。
“你們能走到一起是緣分,即使現在緣分已盡,也應該好聚好散,不要因為彩禮的事情讓兩個家庭都背上沉重的包袱。”調解室內,葉法官從情理角度出發(fā),勸解雙方念及往昔情分,換位思考。隨后,法官結合剛施行不久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,向雙方詳細解讀了關于彩禮返還的法律規(guī)定,明確指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,并引導雙方從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、彩禮實際使用情況等實際出發(fā),理性看待訴求。
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,讓原本僵持不下的氣氛逐漸緩和??吹綍r機成熟,法官趁熱打鐵,一方面勸導原告適當降低心理預期,另一方面做被告的思想工作,引導其體諒原告家庭的難處。經過近兩個小時“背對背”與“面對面”的反復溝通,雙方的心結終于被解開。最終,被告黎某某同意離婚,并愿意當場返還原告蘇某某彩禮5萬元。在法官的見證下,被告將5萬元現金交付給原告,雙方在調解協(xié)議上簽字確認,糾紛得以圓滿解決。
此次糾紛的快速化解,是上思法院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以實際行動落實自治區(qū)“新春第一會”和防城港市中院關于“大調解”活動的生動實踐。葉法官在辦案中始終堅持“如我在訴”的理念,沒有簡單一判了之,而是用耐心、細心和誠心,在情、理、法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點,真正做到了既解“法結”,又解“心結”,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(tǒng)一。
征程萬里風正勁,策馬揚鞭再奮蹄。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開局之年,上思縣人民法院將以此次新春“開門紅”為契機,繼續(xù)秉持“如我在訴”的為民情懷,深入貫徹落實全市法院“大調解”活動的工作要求,將調解工作貫穿審判執(zhí)行全過程,不斷探索多元解紛新路徑,努力將更多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、消除在萌芽。在新的一年里,上思法院全體干警將以龍馬精神奮發(fā)作為,以“馬不停蹄”的奮斗姿態(tài)跑出司法為民“加速度”,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思、法治上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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