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商標制度
(一)商標法
荷蘭商標注冊有關法律規(guī)定屬于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經濟聯(lián)盟。比荷盧聯(lián)盟商標注冊權的獲得基于申請在先原則,只有在先商標申請人才有權獲得商標注冊和商標的獨占使用權。但一些情況下,也可以按“在先使用”主張商標權。有限公司也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。比荷盧現(xiàn)行商標法規(guī)主要基于2013年10月1日修訂頒布的《比荷盧知識產權公約》由比荷盧知識產權組織統(tǒng)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,官方語言為荷蘭語、法語。
(二)有效期限
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,商標在到期后可以續(xù)展,商標續(xù)展的有效期也為10年,商標需要的申請要在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提出。寬展期6個月。
(三)可注冊類別
比荷盧聯(lián)盟商標局接受商品商標、服務商標、系列商標、聯(lián)合商標、集體商標、色彩商標的注冊申請。
比荷盧聯(lián)盟商標注冊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。一份商標申請可以指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。商品或服務超過三個類別時,每增加一類加收費用。
(四)需要注意的是
在商標注冊之后的5年內如果沒有使用,或者是無法證明已經使用了該商標,那么很有可能會因為未能實際使用而被撤銷該商標。荷蘭商標注冊公告環(huán)節(jié)提前,申請人應注意商標公告,否則只能等商標注冊成功提出異議撤銷。
二、申請方式
由于荷蘭是馬德里、歐盟的成員國,因此可以通過馬德里、歐盟這兩種途徑進行申請荷蘭的商標。但由于比荷盧為一個體系,因此無法單獨申請荷蘭商標。
三、注冊流程
1、準備資料
在荷蘭申請商標,需要準備申請人(即之后的商標持有人)的身份證明文件,如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有效的公司注冊證書(復印件加蓋公章),申請人為個人的,則需要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明(身份證或護照等),并提交申請人姓名、國籍、詳細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詳細資料。同時還應提交電子版商標標識(如果商標為彩色,則要提供彩色及黑白的標識)和商品名稱類別信息(通常為一標一類,可包含10個產品)?! ?/p>
2、提交申請
當相關資料準備完畢后,即可向荷蘭商標管理部門提交注冊新商標的申請。荷蘭商標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后,會先對該申請文件進行合規(guī)性審查,主要為商標申請文書格式、商標資料格式等內容。若資料文件不存在合規(guī)性問題,該商標申請可申請人提出公示申請,公示期通常為2個月。
3、實質審查
如果申請的商標在公示期內沒有收到有效的異議,則可進入實質審查階段。荷蘭商標的實質審查與其他國家的商標實質審查內容基本相同,都是對該商標的合法性(包括商標設計及說明是否有違社會道德和法律,是否與其他在先申請的商標相同或相似,是否違反現(xiàn)有法律等)、顯著性和唯一性進行確認?! ?/p>
4、完成注冊
通常實質審查會持續(xù)3~4個月,當新商標注冊申請通過實質審查后,即可取得荷蘭商標證書。如果在實質審查未能獲得通過,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的6個月內以書面方式申請復議,如果復議仍不能通過的,則可通過法院進行裁決。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申請人可要求荷蘭商標管理部門加急辦理商標注冊(需要支付額外費用),先行取得注冊商標再將實質審核流程延后處理?! ?/p>
四、所需資料
1、申請人(即之后的商標持有人)的身份證明文件,如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有效的公司注冊證書(復印件加蓋公章),申請人為個人的,則需要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明(身份證或護照等)
2、申請人姓名、國籍、詳細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方式
3、電子版商標標樣,要求為清晰的JPG檔,小于“200KB”,像素介于“40*400--150*1500”之間(如黑白申請則提供黑白LOGO,彩色申請則需提供彩 色及黑色LOGO)。
4、商品名稱和類別(一標一類,)
5、商標代理委托書。
6、商標注冊申請書
7、申請前查詢單


